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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行电动车不该成为治理交通乱象的“最终出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5  来源:人民日报  浏览次数:1860
 福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福州市2024年适时在主城区全面禁止电动自行车通行的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魏善庆表示,届时将根据规范管理成效以及当时的公共交通保障情况和市民出行需求,视情再作决定。
禁行电动车不该成为治理交通乱象的“最终出口”

近来,一些地方相继传出将逐步在城区禁行电动自行车的规划。福州“禁电”的理由比较有代表性: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长,远超道路负荷;交通乱象突出,违章屡禁不止;安全隐患突出,交通事故多发,市民群众反映强烈,疾呼政府加强规范管理……这些情况,确实在很多地方都存在,当然是需要重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否一定要通过禁行这种交通工具来解决问题,值得讨论。即便是“视情再作决定”,政策考量上留有活口,“禁行”的动议仍令人费解。

汽车数量的急剧增长,不但导致了安全隐患突出和交通事故多发,而且加重了空气污染。相比之下,电动自行车属于环保低碳型交通工具;在道路资源占用上,更是远低于汽车。这种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却要给其他交通工具“让路”,首先是不公平的。

退一步说,就算电动自行车存在的各种问题更加突出,究竟该通过加强管理解决,还是以消灭电动自行车来消灭问题?这不该是个复杂的选项。

电动自行车违章乱象突出,与其他非机动车、行人违章现象突出的原因类似,那就是,一直以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纠正违章和执法处罚的重点,主要针对机动车。这也是导致一些非机动车骑行者和行人没能养成良好交通守法习惯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少城市目前都在引入先进技术手段规制行人不走斑马线、闯红灯等问题,效果不错,很多行人已经养成了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也是同样的问题,需要经过一个因管理力度加大而让骑行者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的过程。

需要指出的是,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与合格的汽车和其他交通工具一样,都应享有平等的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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