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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疏不宜堵” 电动车立法管理,并非看上去那么简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08  来源:全球电动车网  浏览次数:1691
核心提示:为什么电动车立法管理刻不容缓

         为什么电动车立法管理刻不容缓

         自98年诞生至今,在“放任自流”式的野蛮生长和不断膨胀的消费需求下,电动车增长速度不断加快。面对超过3亿的保有量、4000多万的年产能,“电动车如何管理”,多年来一直困扰着各地政府,管得好是重民生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稍有不慎就是懒政无能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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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去年新国标实行以后,市场上的电动自行车产品更加标准,品质更具保障,对于消费者而言,出行也更加规范,整个行业都在向着良性健康的方向发展。在此基础上,各地大相径庭管理政策的弊端不断凸显,要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化管理任重而道远。

       一面是人民群众为路权呐喊的歇斯底里,一面是政府部门为管理问题发愁的不知所措;一面是治标不治本行政干预的运动式管理,一面是怨声载道粗暴直接的一刀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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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虽说电动车立法管理已是刻不容缓,但真正操作起来实在是太难了!

          不问民意的立法管理治标不治本

          自去年开始,江苏、江西、广西、深圳等多个省市地区已出台并执行相应的电动车管理政策,但仍然难以避免乱抓、一刀切等乱作为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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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我们看到广西全面禁止电动车载人不得超过12周岁,江苏扬州强制要求电动自行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5km/h,福建福州甚至拟定计划在2023年市区内全面禁行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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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营商电动车看来,之所以出现乱管理现象,是因为部分政府在立法管理电动车时,抛开了“到底怎样做才能让出行更安全”的立法初心,靠着主观臆测以“我认为你这样才能更安全”的方式来管理。

        就像有些网友的留言,“制定政策的人自己都不骑电动车,哪里能关心我们的需求?”不问民意,不顾民生,一昧追求立竿见影式的政绩效果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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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个鲜活的“乱”管理例子,不禁让民众质疑,电动车立法管理难道不是让行业更有秩序,出行更加方便吗?条条框框的限制,不仅没有解决根本问题,甚至连最基本的出行权利都要剥夺!

        究竟要如何立法

        相比较,浙江省就电动自行车管理进行地方立法工作,就比较人性化。

        积极成立工作小组,调研民意,就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制定专门的调研问卷,最终依靠扎实的数据,制定政策时从根本上体现民众的期盼,解决社会的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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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卷中的问题从过渡期延长到佩戴头盔,从临时车位到事故赔偿,可以说涵盖了消费者关心的点点面面,无一不体现出浙江政府考虑电动车立法管理问题时的细致入微,以及秉承着一颗以人民群众核心利益为根本的初心。

        对民众来说,法律是一种约束,也是避免被乱抓乱扣乱罚款的保障;对执法者而言,法律是执法时的标准,更是打击违法行为时的底气。贴合民意的立法,既保障的普通群众的合法出行权益,也维护了执法人员的形象和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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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营商电动车认为,电动车立法管理是行业发展的必要趋势;“宜疏不宜堵”是电动车立法管理的根本;而调研民意,以人民群众核心利益为基础是电动车立法管理的基础。

       写在最后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浙江,江苏等地也对电动车立法管理涉及的问题进行民意调研。不可否认,立法是一个长期且动态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绝非轻易而行,但调研民意的立法管理,是我们想要的,也是值得点赞和推崇的。我们愿意为这样的立法过程而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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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营商电动车也呼吁其他省市,学习浙江、江苏两省的电动车立法管理模式,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满足群众合法诉求,给电动车行业一个公平、良性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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