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和浙江两省同时出台电动自行车管理新规,加大了对于电动自行车拼装,改装,加装的处罚力度。不管是对用户,还是经营者都有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2020版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40条明确规定:驾驶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拼装、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处二百元罚款;加装、改装的,责令恢复原状;拼装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对于商家违规改装处罚更加严格,第36条规定,有拼装、改装或者加装电动自行车的经营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26条也有明确规定:驾驶有其他改装、拼装、加装情形的电动自行车的,处五十元以上三百元以下罚款。电动自行车销售者、维修者改装、拼装、加装已登记电动自行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江苏和浙江两省重拳打击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加装等违规行为,会在全国范围形成示范作用。7月1日以后,改装电动车不是你想骑就能骑的了,想要加装遮阳棚,改个电机,控制器,轮毂或者扩大车身尺寸都是不被允许的。
对于维修铺和商家来说,违规改装最高可罚5万元,违法成本非常大,愿意帮消费者改装的商家将会大大减少。
以后,街上那种很酷炫的改装鬼火,地平线,祖玛,小猴子这类超标电动车都是不允许上路的,大家一定要避免违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