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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两部门发布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消费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9  来源:安徽网  浏览次数:1927
核心提示:记者从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随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近日,滁州市消保委、12315投诉中心陆续接到消费者关于购买电动自行车头盔的消费咨询,对此,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滁州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
 记者从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随着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近日,滁州市消保委、12315投诉中心陆续接到消费者关于购买电动自行车头盔的消费咨询,对此,滁州市市场监管局、滁州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

 

01、消费者要理性购买

正确使用安全电动自行车头盔,可以大大减轻事故伤害。劣质头盔非但不能起到对头部应有的保护作用,甚至还会因碰撞引起部件碎裂,从而造成二次伤害。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头盔时要选择正规、信誉度高的商家,切不可贪图便宜在一些非正规购物平台购买电动车头盔,以免购买到三无、劣质头盔。不能以工地安全帽替代电动自行车头盔。如遇消费纠纷应及时留存证据,通过12315或其他方式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02、经营者要诚信经营

电动自行车头盔经营者应严把进货渠道,恪守商业道德,明码标价,不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我们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

 

03、及时关注了解相关政策

鉴于近期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头盔价格暴涨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同时,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文,“一盔一带”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我们提醒广大群众不可跟风购买、囤积头盔,多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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