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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检出不合格 金乡县盛昊电动车有限公司被处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6-11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2128
核心提示: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8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罚 〔 2020〕 20号)。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8日,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罚 〔 2020〕 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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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显示,金乡县盛昊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电动正三轮摩托车在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2019年度流通领域监督抽查中,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共1辆,货值5900元。违法所得2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的产品,处以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1倍的罚款5900元,没收违法所得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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