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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来了!电动三轮车进入上牌高峰期,多地出台新政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31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2177
核心提示:好消息来了!电动三轮车进入上牌高峰期,多地出台新政策!

近日,江西某地公开一项地方采购报告,报告显示当地交警首批采购三轮车的预算。据三轮车快讯了解,这已经是当地第三次采购三轮车牌照,本次采购车牌数量为22000块。

随着各地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的日益展开,电三上牌也成为各地交管部门工作的重点,多地开放电动三轮车上牌通道,目录车型合法上牌、上路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与此同时,就经销商和消费者关心的一些问题,近日某地交管部门也统一做了回复。三轮车快讯就带大家看看都有哪些内容。

非目录电动三轮车,可以销售吗?

目前明确禁止销售非目录电动三轮车,同时,也全面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拼装、改装的三轮车。

此外,对于目录车型也有新规定。要求三轮车经销商必须通过店堂告示、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三轮车已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符合登记上牌条件。

电动三轮车上牌要收取费用吗?

公安交管部门表示,电动三轮车上牌不收取任何费用,免费提供牌证、免复印费、免安装费、免照相费。但是目录车型上牌需要车主购买车辆保险即可,车辆保险费。

部分地区规定,不符合国家工信部目录的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可以悬挂防盗识别编码,并且明文规定免费予以办理。

电动三轮车管理过渡期怎么规定?

悬挂防盗识别编码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限定3年的过渡期,三年内可以合法上路,过后禁止在市区行驶。

以景德镇市为例,过渡期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过渡期界满后,使用临时通行标志的三轮车不得在本市道路行驶。也就是说,2023年10月31日之后,景德镇市将淘汰所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车。

总结

2020年电动三轮车终于又迎来了春天,全国上千个上牌点设立,让更多三路车车主上路更加方便,也不必担心查车、扣车等政策变动带来的困扰。

目前河南、浙江、广西等三轮车产销量大省,均出台相关规定,目录车型可合法上牌,持驾照可上路,三轮车在规范化发展的道路上继续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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