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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超标电动车应依法纳入机动车管理,需要上牌,考驾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5  来源:全球电动车网  浏览次数:1765
核心提示:2018月8月31日,国家工信部在回复政协会员的提案中明确表示,对于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强制标准的电动车,按照《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将超标电动自行车纳入机动车进行管理,这就意味着,时速高于25km/h,重量在55kg以上的,电机功率大于400W,车身宽度大于450mm,不使用人力骑行的超标电动车机动车身份获得官方正式认可。

  超标电动车的性质已经被官方通过答复函的形式正式确认,目前市面上的电动车99%都是属于超标电动车,也就是意味着全国约有3亿的电动车需要到地方的交管部门,申请登记,并悬挂号牌,同时需要到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还得定期前往车管所指定地方进行超标车的安全技术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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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电动车驾驶人还需要前往当地车管所参加准驾车型的摩托车的驾驶证D、E、F照的考试,符合这一系列标准的电动车方可上路,同时违反交通规则还需要接受交警扣分和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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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郑州,菏泽,深圳,北京多个城市正在严厉打击超标车无证驾驶行为,

以郑州为例,在郑州四环以内无证驾驶超标电动车处15日行政拘留并处300元人民币罚款,对于不符合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扣24分罚款200元人民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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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目前国家标准委员会还未正式发布电动摩托车和轻便电摩的国家强制标准,目前的厂商生产的电动摩托产品只能按照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来判定,2018年5月-2019年4月作为新国标电动车的过渡期,作为城市消费者的我们还是尽可能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如果是山区的城市需要大功率电动车的群众建议还是去当地车管所询问是否可以办理牌照,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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