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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交警开展非机动车专项治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11-27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1815
核心提示:22日上午,郑州市交警三大队在火车站地区开展了针对非机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一上午时间查处42起非机动车载人。
 

    11月22日,郑州单双号限行第二天,很多机动车主采用非机动车方式出行,但是还保留着机动车的驾驶习惯,比如:走到机动车道上,违规带人等等。22日上午,郑州市交警三大队在火车站地区开展了针对非机动车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一上午时间查处42起非机动车载人。

    “你好,请停一下,耽误你几分钟时间,电动车不能载人,请把身份证出示一下。”22日上午,郑州市交警三大队交警在福寿街与兴隆街交叉口,开展非机动车载人集中整治,不停有电动车驾驶员被拦下。

    “咋了,为什么拦我?”一位女士被交警拦下后,不解地问。她表示,自己不清楚电动车不能带人,“邻居说让捎一段,我也不好意思拒绝,以后就知道电动车不能带人”。

    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城市市区道路上可以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

    民警对在查处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载人的非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了20元现金处罚。除了违规载人,还有的电动车非法改装,加装的遮阳篷被现场拆除。

    一上午时间,此次整治行动共查处21起闯禁行,42起非机动车载人,其他非机动车违法“三教育一采集”65起,其他违法15起,暂扣三轮车2辆,私自改装电动手拉车11辆。

    为什么不让非机动车非法载人?

    郑州市交警三大队火车站一中队中队长王杨给出了权威答案。

    “按照国家颁发的标准,电动车以及自行车上路是按一个人的标准来制定的,如果一辆车上载了俩人,车的重量加大,车的重心也变得不稳,刹车距离也变长。电动车和自行车一旦发生事故是肉包铁,鸡蛋碰石头,再加上非法载人,就是把两个人置于危险当中,所以我们要加大对非机动车的处罚力度。”王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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