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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共新能源车需达60万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7  来源:太平洋汽车网 曾惠君  浏览次数:3780
核心提示: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到2020年底前,城市公交、出租车及城市配送等领域新能源车保有量需达60万辆,重点区域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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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部:2020年公共新能源车需达60万辆

  意见指出,将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重点区域港口等领域应用,据统计目前国内公共领域新能源车保有量已达40万辆左右,同时意见还指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机场场内充电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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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此,交通部在《实施意见》中具体提出了11条意见,规划了绿色交通基础建设的范围和方向,强调要在重点区域沿海港口新增、更换拖轮并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并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配送、邮政快递、机场、铁路货场、重点区域港口等领域加大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应用,责任单位包括运输服务司、水运局、综合规划司、海事局,国家局有关司局等。

  此外,《实施意见》重点提到了对柴油货车的治理,表示会同有关部门淘汰更新一批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研究错峰运输方案、实施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准入制度,并加速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中重型柴油货10万辆以上,责任单位为运输服务司和综合规划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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