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搜索引擎,输入“电动自行车”,映入眼帘的居然是几千条整治超标车的新闻。不看还好,一看吓一跳: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各地政府总算有法可依,不再顾忌怨声载道的民意,展开声势浩大的打击超标电动车的行动。其中,以大城市,省会城市,一些人口较多,经济繁荣的地区整治最严厉。电动自行车销售大省河南甚至明确表态:非国标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按机动车处理。意味着车主一旦出事,不但承受与机动车同等的责任,其生产厂家与销售商家也将要受到追责。
新华社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称,今后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电动车,按机动车进行事故责任认定。
将超标电动车直接划归为机动车范畴,这种情况在全国范围内还比较少见。按照新国标政策的相关规定,各地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已经使用的超标电动车3年左右时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超标电动车要通过上牌等措施加以管理,仍然属于非机动车。过渡期之后,超标车将不再被允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