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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异地生产、非法挂靠,6月1日后将彻底歇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5-24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1594
核心提示:为了应对电动车新国标落地实施,一部分企业取得了一级资质的,一部分企业是通过挂靠方式解决。
     工信部第51号令《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中,涉及电动车行业的电摩资质申请,相关内容提到:

    1.变更生产地址必须向认证机构备案,一旦电动车3C认证前的验厂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符,将会面临巨额的罚款。

    2.出租、出借、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的,工信部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改正。

    3.虽然没有对挂靠电摩资质进行封杀,但是异地生产属于雷区,一旦被飞行检查发现,罚款外加暂停、取消资质。

    为了应对电动车新国标落地实施,一部分企业取得了一级资质的,一部分企业是通过挂靠方式解决。

    2018年11月,工信部正式发布《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并明确将在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将对非法挂靠、以及异地生产等问题进行全面排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认证监管的基本手段,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对涉嫌未取得3C认证证书,擅自出厂、销售的产品,将依照《产品质量法》第49条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追究违法所得。

    除了3C认证外,涉嫌生产企业地点发生变更,也就是异地生产,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电动自行车产品也在此次严查范围之内。如今距离6月1日工信部新政实施只剩下10天时间,希望相关企业早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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