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新闻频道:3月29日至31日,广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初次审议了《广州市公共休闲场地安全管理规定(草案)》,提出,对摩托车、非机动车等进行“分类分区分时管理”,其中公园、广场、步行街全天禁止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独轮车、电动滑板车、自行车驾驶或者使用,工作车辆除外。违反此条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或者其他有权部门进行口头教育并责令改正,处以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广州拟对公园、广场等全天“禁摩禁电”
2023-04-03 16:56 点击: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