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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传!电动车丢失要挂失,不然买了国标新车也无法上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7-23  来源:转载  浏览次数:2144
核心提示:如今电动车管理越来越细致、规范,但一些政策的制定却并不人性化,政策上的漏洞给消费者带来不便!近日,福州的王先生购买了一辆
如今电动车管理越来越细致、规范,但一些政策的制定却并不人性化,政策上的漏洞给消费者带来不便!
近日,福州的王先生购买了一辆电动车,新车的各项检测都符合标准,但却无法上牌、上路,让王先生倍感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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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查询报牌资格时,发现自己名下已有一辆电动车,从而导致无法上牌。王先生这才回想起来,三年前自己的电动车被盗,至今仍未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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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福州市电动车新规,每位市民名下只能有一部电动自行车,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表示,王先生名下已有登记过电动自行车,即使被偷被盗,将之前那辆电动自行车注销掉,也无法重新报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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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下有车的人,不论这辆车被偷、坏了、卖给他人的,又或者信息被盗用,也仍然占用自己的电动车名额,也就是说,只要曾经有车,就再也不能再报新牌,车主也再也不能骑电动车出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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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王先生这一问题并非个例,已经有不少消费者进行咨询求助,也能看出电动车的刚需和政策的不足。
福州控制市民电动自行车的存量,这样的政策可以理解,但增量也要正视。相关部门是否只需要确定车主确实只有一辆电动车即可,而不是只简单的看“有或者没有”,还要核实是否坏了、丢了,只要有证据即可接受上牌,才不会让车主如此苦恼。电动车观察员建议,车辆丢失就要及时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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