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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之后 南昌市这些地方摩托车将禁止通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09  来源:中国江西网  浏览次数:337
核心提示:9月28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为缓解南昌市道路交通拥堵,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摩托车禁止通行范围的通告,通告自10月8日起实施。
       中国江西网讯 见习记者谢梦丽报道:9月28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为缓解南昌市道路交通拥堵,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摩托车禁止通行范围的通告,通告自10月8日起实施。

  全天候禁止南昌市属号牌以及外地号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通行区域

  据了解,全天候禁止南昌市属号牌以及外地号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通行区域有:昌南大道(不含)、生米大桥(不含)、赣江南大道、南龙蟠街、九龙大道的南龙蟠街口至龙兴大街口段、龙兴大街、龙虎山大道龙兴大街口至祥云大道口段(不含)、祥云大道(不含)、枫生快速路、黄家湖东路、黄家湖西路、海棠南路(不含)、海棠北路(不含)、青岚大道昌西大道口至海棠北路口段(不含)、昌西大道(不含)、志敏大道(不含)、庐山中大道的志敏大道口至双港东大街口段、双港东大街、金山大道、丰和北大道、英雄大桥、富大有路、昌东大道的富大有路口至艾溪湖北路口段、艾溪湖北路的昌东大道口至天祥大道口段、天祥大道的艾溪湖北口至紫阳大道口段(不含)、紫阳大道的天祥大道路口至瑶湖西大道口段(不含)、瑶湖西大道(不含)、艾溪湖南路(不含)、昌东大道的艾溪湖南路口至昌南大道口段(不含)合围区域。

  对于过境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允许在祥云大道通行。

  执行任务的警用摩托车等不受影响

  据悉,对于执行任务的警用摩托车、工程救险摩托车不受限制。

  10月8日,通告实施起,对于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会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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