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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摩托车整治刮起“最强风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2  来源:嘉兴在线新闻网  作者:赵颖硕  浏览次数:201
 昨天早上7点半,嘉兴市区中环西路、东升路路口,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嘉北中队在此进行专项整治,3个小时内,共查获脱检、脱保、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不戴头盔等26起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


 
这些交通违法行为中,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情节最为严重,吴师傅便因这类交通违法行为被当场查获。

吴师傅驾驶的这辆摩托车2003年出厂,强制报废日期为2016年4月15日,自2012年开始处于脱检、脱保状态。虽然明知车辆已处于强制报废状态,但吴师傅抱有侥幸心理,仍驾车上路行驶。
 
“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未年检,哪些机件不符合上路标准等车况驾驶人是不清楚的,二是未投保,发生交通事故后给双方都会带来很大的影响。

”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嘉北中队中队长季文亮说,“这种危害可能不会立马显现,但是潜在的,所以不能麻痹大意,出了事后悔都来不及。”
 
按照规定,交警对吴师傅的摩托车当场予以收缴,下一步将进行强制报废,而吴师傅本人,也将面临罚款200元到2000元并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被列为专项整治对象的“摩托车”,是指以燃油动力驱动的两轮、三轮车辆,8月1日至8月31日的集中整治阶段,对查处的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严从重处罚。
 
四类行为是查处重点
 
其中,以下四类交通违法行为要被重点查处:
 
涉牌涉证(含无牌无证、伪造变造牌证、使用伪造变造牌证、使用他人牌证、故意遮挡污损或未按规定安装号牌)的;逾期未年检、未投保交强险、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载人的;驾驶报废、拼装、改装摩托车上路行驶的;酒后(醉酒)驾驶的。
 
整治期间,在“零容忍”的总基调下实行“四个一律”:
 
无证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伪造、变造牌证,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的,一律行政拘留处罚;驾驶报废、拼装摩托车上道路行驶或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车辆上道路行驶,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以及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律记12分;逾期未年检或使用他人牌证的,一律扣留摩托车。
 
这里需要特别提醒一点:如果适用“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条处罚,对同时持有A、B准驾车型驾驶证的一并吊销,也就是说,吊销所有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
 
仅2017年上半年,全市发生摩托车伤亡事故123起,造成42人死亡,占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12.54%,同比上升13.51%。摩托车伤亡交通事故多发,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部分已达到报废标准及未按规定年检的摩托车仍在上路行驶,也给交通安全带来重大隐患。
 
定点车检、回收报废
 
整治期间,为方便群众办理相关报废手续,嘉兴市嘉安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嘉兴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将定期、定时到交警大队、中队开展上门服务。
 
摩托车检验业务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车主主动自行参加检验的摩托车,另一类是交警部门路面执勤执法查扣的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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