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落地实施
新国标实施后
南通第一张电动自行车车牌照
在如皋上牌啦!
按照省公安厅的有关要求,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采用环保复合材料制作,长16厘米、宽10厘米,绿底白字,配备防伪标识,具有唯一性,号牌编码使用字母加数字的编码组合。
这次新政
小编特意对大家关注的
焦点问题进行了整理
满满的干货
并划下重点请大家仔细阅读
Q: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新国标与原来的标准相比,主要调整了哪些内容?
A: 在修订过程中,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以“三确保一坚持”作为修订工作的根本原则,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
一是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新标准坚守安全的底线,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特别是新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这两项安全指标。
二是确保所有道路交通参与方的共同利益最大化。标准修订工作审慎研究确定了每一项关键技术指标,兼顾了电动自行车的出行效率、出行安全和道路的通行秩序。
三是确保广大消费者基本的出行需求。新标准中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机功率等指标以现行标准为基础进行了适当放宽,其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提高了出行的效率。
四是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电动自行车本质上是带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应当符合自行车的相关特征,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因此新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Q: 市民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如何能够直观、简明的判断车辆是否符合新国标?4月15日后仍然买到超标电动自动车如何维权?
A: 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
最简单的方法是消费者可以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来判断;此外,还可以通过查验是否符合最高时速25公里、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要求进行判断。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消费者有权退货或者更换,同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Q: 4月15日起,对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有何规定?
A: 2019年4月15日起,对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原国标备案目录作废,停止旧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Q: 已经在用的既不符合旧国标、也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怎么办?
A: 2019年4月14日前购买并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请车主4月30日之前主动到所在村(居)委会、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登记车辆及所有人相关信息,公安机关将统一发放临时信息牌(电动三、四轮车不发放信息牌)。对备案登记并悬挂临时信息牌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四轮车实行最多不超过5年的过渡期限管理,过渡期届满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驶,国家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Q: 电动自行车上牌需要带哪些资料?
A: 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居住证)、购车发票、实际车辆、车辆出厂合格证。
Q: 已申领过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是否需要换领新式的全省统一号牌?
A: 对符合新国标且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全省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对已经申领过市县公安机关发放的旧式电动自行车牌证的车辆,仍然使用原有牌证。
Q: 如皋有哪些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
A: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1 锦绣派出所 如城街道秀水路118号 0513-87518110
2 迎春派出所 如城街道育贤路689号 0513-87539399
3 丰乐派出所 如城街道解放西路9号 0513-87317050
4 皋南派出所 如城街道安定村十八组107号 0513-87317063
5 高新区派出所 城南街道夏庄居九组一号 0513-87739110
6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城北街道海阳北路779号 0513-87503110
7 袁桥派出所 城北街道何庄居二十四组 0513-87317379
8 下原派出所 下原镇下原居八组 0513-69867222
9 吴窑派出所 吴窑镇人民路 0513-87945110
10 如皋港中心派出所 长江镇纬五路 0513-87583110
11 磨头中心派出所 磨头镇居委会十三组2号 0513-88591110
12 九华中心派出所 九华镇锦绣路2号 0513-87577110
13 江安中心派出所 江安镇学前路 0513-87591110
14 郭园派出所 长江镇兴园路 0513-87919110
15 搬经中心派出所 搬经镇顺帆路 0513-88551110
16 石庄中心派出所 石庄镇西板桥南路50号 0513-87317271
17 东陈中心派出所 东陈镇洪桥居十五组7号 0513-87541110
18 丁堰中心派出所 丁堰镇皋南居四组 0513-88561110
19 柴湾派出所 城北街道柴湾居委会二十二组 0513-87821110
20 白蒲中心派出所 白蒲镇松杨居十二组路段 0513-8571110
21 白蒲交巡警中队 白蒲镇松杨居十二组路段 0513-85711110
22 搬经交巡警中队 搬经镇顺帆路 0513-88501159
23 城东交巡警中队 中山东路城东交巡警中队 0513-87534122
24 丁堰交巡警中队 丁堰镇皋南居4组 0513-88567485
25 江安交巡警中队 江安镇宁通八组 0513-87950110
26 九华交巡警中队 九华镇九华居二十三组17号 0513-87576122
27 开发区交巡警中队 城北街道海阳北路779号 0513-87651252
28 如城交巡警中队 如城街道益寿路299号 0513-87512122
29 如皋港交巡警中队 长江镇纬五路 0513-87687110
30 石庄交巡警中队 石庄镇新生港村七组 0513-87567390
31 桃园交巡警中队 老204国道丁磨路口南 0513-88591005
32 袁桥交巡警中队 磨头镇塘湾村204国道服务区南侧 0513-87380028
Q: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是否收费?
A: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管理规定(试行)》,我市实行电动自行车免费登记上牌。
Q: 4月15日后,公安交警部门如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执法管理?
A: 一是严查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常态化严查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非法生产、拼装载重大、车速快的大功率电动自行车,依法从严查处。针对快递等新业态,加强警企合作、推动社会共治,定期梳理快递、外卖车辆交通违法、事故数据,督促企业使用合规配送车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和行业自律。
二是强化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现场教育。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探索应用电子监控、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曝光,在城市主要街头路口建设“交通安全教育站”,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通过宣讲交通法规、开展警示教育、告知提醒、劝导纠正等方式,教育违法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三是推动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文明交通信用管理。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交通信用管理制度,定期记录归集电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失信信息,推送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合相关部门和单位依照规定实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