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新能源车
通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国内 » 行业政策 » 正文

深圳宝安28日起“禁摩限电”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30  浏览次数:646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宝安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预联办)获悉。自5月28日(下周一)起至8月27日,宝安将开

       昨日,记者从宝安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
区预联办)获悉。自528日(下周一)起至827日,宝安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禁摩限电专项整治行动。
  据了解,此次整治的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对摩托车、改装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非法营运、冲禁令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查扣;二是严格依法查处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全区道路违法载人载物、冲红灯、逆行以及上机动车道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上两点均含特殊行业车辆);三是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在限行道路上违反限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四是对老人、残疾人使用的以及接送儿童的电动自行车原则上不予查扣,但必须进行宣传教育,发放单张,黏贴宣传胶贴。这次整治行动最值得关注的是,区预联办将严打操控非法营运的违法犯罪团伙和黑恶势力,特殊行业车辆在限行道路行驶也将受到处罚。
  区预联办要求,各街道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组织警力,大力开展对辖区内摩托车、电动车(尤其是机动三轮车、斗篷电动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重点查处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电动车载人载物、逆行、冲红灯、冲禁令等各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街道要成立禁摩限电专业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在辖区内组织针对摩托车、电动车的专项整治行动,每天要安排至少一个整治组开展行动。各街道在专项行动中查扣的各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查获的交通违法行为要用尽法律进行处罚,该吊证的吊证、该拘留的拘留、该追刑的追刑,绝不手软和办人情案;对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要进行严厉处罚,如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逆行、冲红灯等。
 
 
[ 政策法规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政策法规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