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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怀化广大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公开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8-11  来源:怀化新闻网  浏览次数:2187
核心提示: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你们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怀化市民共同的目标,为迎接8月中、下旬省政府文明城市创建验收组的
 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朋友:

你们好!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怀化市民共同的目标,为迎接8月中、下旬省政府文明城市创建验收组的检查,根据市政府城区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部署,我大队将于8月中下旬开展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整治期间对查处的交通违法一律顶格处罚到位、一律记分学习到位,一律扣留车辆到位,一律依法拘留到位。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为了城市的和谐发展,公安交警真诚地提醒您:

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严禁安装遮阳伞,请驾驶人自觉主动拆除遮阳伞支架、遮阳伞。摩托车上安装遮阳伞支架、安装遮阳伞的,公安交警将一律扣留违法摩托车,强制拆除恢复原状,处500元罚款;电动自行车安装遮阳伞的,一律扣留车辆,强制拆除恢复原状,处50元罚款。

2、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应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伪造、变造号牌,请定期投保交强险,接受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外籍摩托车禁止驶入怀化市主城区。

3、摩托车应停放在人行道上划定的摩托车停车区域内,不得在机动车道上违法停车或临时停放,严禁在公交站台、交叉路口聚集违法停放。凡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在路口聚集违法停车的,大队集中警力开展围剿行动,一律扣车严格处罚。

4、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超员载人,等待红灯请在停车线后或摩托车专用侯等区内依次停车等候。电动自行车违法闯红灯、逆向行驶的一律扣车、处罚50元。

5、驾驶、乘座二轮摩托车必须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未戴头盔一律处罚50元。。

6、摩托车应在最右侧车道通行,严禁随意变更车道、穿插。

7、城区主次干道7时至22时禁止机动三轮车(含电动三轮车)通行,机动三轮车(含电动三轮车)违禁行驶、违法停放、无牌无证一律顶格处罚。

8、摩托车行经斑马线请减速慢行,遇行人通过斑马线请停车让行。

9、违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扣留后,驾驶人请于15日内主动至公安交警部门接受处理,凡15日内未接受处理,经公示3个月后仍未接受处理的,一律按程序强制报废。

10、驾驶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请自觉接受公安交警的检查,严禁拒绝、阻碍执法,严禁冲关。冲关、阻碍公安交警依法执行职务的一律依法治安拘留,使用暴力阻碍公安交警执法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交警祝您一路平安!

怀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

二0一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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