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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14  浏览次数:445
核心提示:服务更加人性化   111号令推出了一系列的便民服务措施:例如,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不仅如此,111号令还简

服务更加人性化
  111号令推出了一系列的便民服务措施:例如, 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不仅如此,111号令还简化了摩托车的申请程序——111号令取消了摩托车驾驶证科目考试的间隔时间限制:群众申请摩托车驾驶证,在完成道路交通法规学习和驾驶技能训练后,可以在同一天进行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大大减少了申请人的往返次数和等候时间。
  111号令明确规定,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延期申请可以由驾驶人本人申请,也可以由他人代为申请。但需注意的是,由于延期期间驾驶证有效期或体检周期已经过期,因此,延期期间驾驶人不得再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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