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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快递等行业可使用符合规定的电动三轮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03  来源:电车之家  浏览次数:880
核心提示:近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提至广州市人大会议进行二次审议,共10条修改意见,若干新增内容。
   近日,《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提至广州市人大会议进行二次审议,共10条修改意见,若干新增内容。其中,禁止电动车在道路行驶这一条有变化,预备给快递业开条“道”。

  

  关于草案修改建议稿,里面有很多广州市民关心的事情。例如,电动自行车是否可以上路,快递、送水等行业是否可以使用非机动车等。早在2006年,广东省政府就批准“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通告”。今年3月的一审草案稿曾经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二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禁止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上路行驶”。这一次的二审稿有了改动,“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区域内,禁止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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