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新能源车
通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摩托车资讯 » 行业政策 » 正文

桂林:调整摩托车通行规定 劝导摩托车依规通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5  来源:桂林晚报  作者:申艳  浏览次数:399
 

交警部门已完善相关标志标线。

昨天,是桂林市实行摩托车市区通行新规的第一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警力上路开展引导工作。很多摩托车驾驶员不按规定车道行车,或者欲闯禁行线路,结果都被交警给拦了下来。根据规定,1月3日至18日为教育引导期,对这些摩托车驾驶员,交警以宣传、引导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交警上路劝导摩托车依规通行

昨天上午9点30分,记者在北极广场见到了叠彩交警大队民警黄丽娟,她当天执勤的地点位于北极广场南口。在新规实施前,摩托车可以进入南口往市中心方向行驶到凤北路口。新规实施后,北极广场往南就成了禁行线路。

上午9点33分,黄丽娟拦下一辆摩托车,并告诉驾车男子北极广场往南是禁行线路。驾车男子有些发蒙,反问之前可以走,为什么现在不能走。黄丽娟耐心地把新规给他讲解了一次,他才明白过来。

叠彩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林维斌介绍,北极广场东、西、北三个方向的摩托车通行规定也有调整,原来摩托车是走机动车道的,现在改为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共道行驶。

北极广场东南西北4个路口有关摩托车通行的标志已全部做好。

上午10点10分,环城西二路和西凤路交叉口,秀峰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廖志强正在对欲借机动车道通行的摩托车驾驶员进行劝说,引导摩托车与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共道行驶。

有一名摩托车驾驶员把停车在路边,打开手机找出《关于调整桂林市区部分道路摩托车通行规定的通告》,询问廖志强通告内容是不是真的。在得到肯定答复后,他说几天前自己驾驶摩托车在中山北路乐群路口被交警处罚了。“不是说1月3日才开始吗?我怎么就挨罚了呢?”对此,廖志强解释,中山北路乐群路口路段本来就是摩托车禁行路段,不管新规有没有实施,摩托车通过那里都是不允许的。

不少摩托车驾驶员还在发蒙

大部分欲闯禁行线路和不按规定线路行车的摩托车驾驶员表示,新规刚实施,他们还没适应过来,有些“不小心”,以后习惯成自然,一定按照新规来通行。

黄丽娟当天劝导摩托车50多辆,其中12辆摩托车因为驾驶员没有驾照,以及车辆没有年检等问题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廖志强当天共劝导摩托车20多辆,其中两名驾驶员没有戴头盔被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1月3日至18日为教育引导期,民警主要是引导摩托车进入规定车道行驶,暂不进行处罚,但如果驾驶员不听执勤民警劝导,强行通行,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1月19日起为严管严治阶段,摩托车驾驶员如不按《通告》规定行驶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最高罚款200元,记2分。

据介绍,市区涉及摩托车通行规定调整的部分路段,均已完善了相关标志标线,请摩托车驾驶员根据道路标志标线指示进入指定车道通行,保障出行安全。

 
 
[ 摩托车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摩托车资讯
点击排行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