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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不戴头盔处罚仅限于摩托车,暂不罚电动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21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1182
核心提示: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

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

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广东21个地市交警

严查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

4月21日,公安部交管局发布通知,在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什么是“一盔一带”?“一盔”是指安全头盔,“一带”是指汽车安全带。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至70%。

记者了解到,“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目前正在广东各地如火如荼展开。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广东省涉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部事故的比例超过50%,居各类交通事故之首。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与汽车相比,行驶稳定性比较差,发生事故或者出现意外情况倒地时,颅脑损伤的情况较为普遍,这也是摩电事故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有效避免或者减轻此类伤害,从而挽救生命、降低事故死亡率。

从今年4月开始,公安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广东公安交警部门同步开展守护行动,既通过联合保险、外卖、快递等行业及教育、交通等相关部门加大对“一盔一带”重要性的宣传,向摩电骑行者赠送一批头盔,又通过多种形式让“一盔一带”交通安全常识进校园、进企业、进驾校、进社区,促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率和汽车驾驶人正确使用安全带率进一步提升。

与此同时,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广东21个地市交警将根据各地实际,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严查严处不戴安全头盔、不使用安全带等行为。

链接阅读:

“一盔一带”到底如何处罚呢?

此前,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也已明确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50元。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罚款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

对于电动车驾驶人和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头盔的,公安交警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在6月1日启动电子警察抓拍前,公安交警将采用现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上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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