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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友反禁摩胜诉!南昌摩托车上路通行问题全行业关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9  来源:全球摩托车网  浏览次数:3256
核心提示:南昌禁摩始末: 2001年5月1日:南昌开始限制摩托车上牌,但已上牌的摩托车可以在城区内行驶,直至报废为止。 2011年6月1日:南昌
南昌禁摩始末:

    2001年5月1日:南昌开始限制摩托车上牌,但已上牌的摩托车可以在城区内行驶,直至报废为止。

    2011年6月1日:南昌市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城区内摩托车彻底禁行。

    2014年5月10:南昌市政府发布《南昌市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及小型客车管理的通告》对上述车辆载客运营进行了禁止,同时再次强调市内禁行摩托车。

    2016年9月28日南昌交管局根据《道路安全法》和南昌市发布的《南昌市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及小型客车管理的通告》, 发布了《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摩托车禁止通行范围的公告》

    2017年9月10日,南昌东湖区法院宣判南昌摩友雷雷反禁摩一审胜诉!但对交管局制定的公告仍给予认可。

    中国摩托车商会发文:

    近日,针对摩友和经销商反映的南昌市摩托车交通出行等管理问题,我商会向南昌市市委书记和市长致函,代表行业发表了看法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领导在接到信函后,第一时间安排南昌市交通管理局对我会进行了回复。双方针对南昌市道路交通管理尤其是摩托车出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探讨交流。

    在交流中,南昌市交管局首先向我商对南昌市交通管理的关心和关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具体措施表示了感谢,并介绍了目前南昌市交通管理和道路通行的现状,针对摩托车通行管理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释说明。在沟通交流中,商会对交管局的及时回应及其对工作的重视态度表示了感谢和赞扬,并详细阐述了摩托车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进一步说明了在当前形势下,摩托车对于民生问题的解决、营商环境的改善及刺激带动国内消费等的重要意义。希望交管局能认识到摩托车的正面效用,调整对摩托车的管理方式,适度放开摩托车通行,增加居民出行可选择的交通方式。

    最后交管领导表示,将会认真考虑商会等的意见,了解借鉴国内外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先进案例,认真研究制定更加符合南昌市道路通行管理要求的实施方案,汇报相关领导和政府部门。商会也表示,将继续保持联系,并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和资源,积极配合开展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目前,作为部门性法规,《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和《南昌市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及小型客车管理的通告》都已过期,失去效率,但交管局仍有权根据《道路安全法》制订管理《公告》,不过管理公告执行中,各禁摩路段、区域都要有明显的禁止摩托车行驶标志,这需要一笔相当的财政开支,所以,南昌市区内并没有禁止摩托车行驶标志,那么,交警在执法过程,就容易受到摩托车主的质疑,并且对簿公堂,输官司的可能性进一步加大。与其执法受质疑,还不如加强摩托车号牌、法规管理,让日益拥堵的城市,增加守法摩托车快速通行方式,定能受到市民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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